1.1
安全性总则
校车安全性评价应涵盖主动安全、被动安全及制动性能三个子维度,总权重不低于评价总分的40%。
解读:安全性是领跑者评价的核心,权重最高,采购方应优先对标安全维度得分。
T/CACEM 50-2024
规定了校车领跑者评价的术语和定义、评价指标体系、评价方法及评价等级,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校车产品领跑者评价。评价涵盖安全性、低碳性、舒适性、智能化、可靠性五大维度。
公开条文
1.1
校车安全性评价应涵盖主动安全、被动安全及制动性能三个子维度,总权重不低于评价总分的40%。
1.2
校车应配备车道偏离预警(LDW)或车道保持辅助(LKA),前向碰撞预警(FCW),驾驶员疲劳监测(DMS)中至少两项。
1.3
校车应通过外后视镜、电子后视系统或摄像头组合,消除 A 柱、C 柱遮挡盲区,覆盖车辆四周5m内区域。
2.1
纯电动校车综合工况能耗不高于1.5 kWh/100km·座;传统燃油校车百公里综合油耗不高于16 L。
2.2
纯电动或插电混动校车在低碳维度可获得额外加权,电池热管理系统达标方可计入。
3.1
学生座椅纵向间距不小于700mm;座椅椅面距地面高度不超过350mm;应配备三点式安全带。
3.2
校车行驶噪声(驾驶区域)不高于72dB(A),客舱区域不高于68dB(A)(以100km/h匀速工况为测量基准)。
4.1
校车应配置覆盖驾驶员正面、客舱全景、前方道路、后方道路的至少4路高清摄像头,视频保存不少于30天。
4.2
校车应支持北斗/GPS定位,行驶数据(位置、速度、油耗/电耗)实时上传至学校或运营方监控平台,更新频率不低于30秒。
5.1
校车整车耐久性设计寿命不低于60万公里或15年(取先到者),关键总成(发动机、变速箱、车桥)应提供质保承诺书。
5.2
厂商应在采购地区200km内有授权服务网点,提供8小时快速响应、24小时上门维修保障。